1)第四十四章 獒奴的日子(三)_奴妻要翻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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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守著她将食盆里的两块糌粑吃完後,一群野兽心满意足地走到各自的食盆里大口咬嚼起来。

  吃了一块咯牙的冰冷糌粑,吃了一块沾满獒犬涎液的温软糌粑。在她强大意志的打压下,喉管的恶心痉挛总算是偃旗息鼓了,胃部的抽搐也宣告结束,只是胃里很不舒服,像是揣了无数条蠕动的寄生虫,千百万活跃的狂犬病细菌,冰凉中带著恐怖的骚乱。

  她的胃部会不会在不久後就开始腐烂?腐液会不会流淌到五脏六腑,将整个身体从里到外蚀成千疮百孔?或是在某一天,她会不会突然怕光怕风恐水,像疯狗一样张嘴乱咬?

  尼玛的穿越真的是坑爹的活计,风险性太高了,她的运气又太衰了。如果穿越前她是在西安武则天陵墓旁竖的无字碑边转悠,估计就能回溯到大周盛世。穿在则天大帝执政的中原,不说当个上官婉儿第二,至少也不会沦落成獒犬的奴隶。难道说她的穿越命运之所以会如此悲催是因为她体内含有四分之一的藏族血统,所以穿越地点冥冥中自有定数?

  网络里十个穿越至少有九个都是魂穿,剩下一个身穿的十之八九都会穿到人以稀为贵的兽人社会中。以前看文时她觉得反正都是穿,魂穿身穿穿到哪儿没啥太大差别。经过大半年的亲身实践後,她才恍然醒悟这之间的差别由多麽多麽的巨大。

  首先说身穿地点的巨大差别,穿在兽人社会,不管性别是男是女,只要她是个纯种人类,那她就是兽人手里的宝。而穿在人类社会,尤其是这种由奴隶制向农奴制过度的古代社会,她就连路边的杂草都不如。

  其次再来谈魂穿和身穿的巨大差别:

  魂穿,她可能会重新拥有家庭和亲人;身穿,从头至尾都是光杆司令一个。

  魂穿,她可能从婴儿或孩童重新成长,奋发努力地开辟第二人生;身穿,人已经定型,不可能再活到老学到老地培养第二能力,基本只有一条道走到黑的命。

  魂穿,她可以在皇後妃嫔、和亲公主、豪门贵女、有钱小姐、武林侠女、小家碧玉、家庭主妇、青楼名妓、丫鬟通房、懦弱小妾、傻子弃妇、悲惨军妓、低贱女奴等等或高或低的身份中碰个运气,撞个前程;身穿,她是异时空的黑户人口,没有丝毫选择身份的余地,再一个倒霉就成了被烙印的獒奴。

  魂穿,她可能有空间、有人脉、有金钱、有田地、有山林,发家致富,翻身做主;身穿,她就是个一穷二白,隶属最底层的赤贫阶级。

  魂穿,她可能貌美如花,倾城倾国,红颜祸水,就算穿成肥猪也还有瘦成美女的希望;身穿,眼睛还是那个眼睛,鼻子还是那个鼻子,嘴巴还是那个嘴巴,身材还是那个身材,想依靠美色改变命运几乎无望。

  综合比较,魂穿实在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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